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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慨况时间:2015-03-11 一、 阵地建设情况 村文化阵地建设由地方政府倡导,利用行政村委自有房屋设文化活动室。自2008年以来,汝南县要求各乡镇结合基层党员教育活动室建设工程和农村“一事一议”,在全县所有的行政村(居委会)建设了建筑面积60—80㎡的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室融合了基层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和农村远程教育中心。目前,各行政村建有图书室、电化室、活动室等一室多用,属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范围。后来提出了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要求有活动室、电教室、图书室、健身器材、小广场、小舞台组成。目前全县17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比较标准的村文化大院,建设比较完善的有三桥镇野猪岗、张楼镇的张楼居委会等。 二、 设备配置情况 2009年—2012年,结合上级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先后为全县281个行政村(居委会)配送了电脑(投影仪)并安装了网线,添置了价值20000元的图书、报刊、影像资料(为222个行政村(居委会)配置了书柜、阅览桌、椅子等设备)。从2012年开始每年为行政村图书室增加2000元的图书、影像资料更新费用(不含26个居民委员会),图书更新工作由省“农家书屋”领导小组统一配送。 三、 队伍建设 全县281个行政村(居委会)的文化活动室都安排一名行政村(居委会)干部负责管理工作。属兼职,无有专职的文化专管员。 四、 存在问题 1、 村文化室缺少专职管理人员,对各种设施的管 理存在责任不明、分工不到位的现象。 2、 村文化大院建设标准不明确,选址不合理,群 众参与率低。 3、 隶属关系不清,管理困难。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在对基层文化阵地的管理上,只有业务指导而缺少对人员及财产的管理。 4、在基层文化专项经费管理上,上级拨付经费中没有居委会的文化专项经费,造成居委会文化活动经费不足。在经费使用上,文化经费拨付到乡镇(街道)后,存在占用文化专项经费的现象。
201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