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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的通知时间:2013-05-17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我县基层文艺骨干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扎实推进我县全民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促进主题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特别是急需为各单位参加“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大赛”培养一批合唱指挥人才,经研究决定,拟举办全县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文艺骨干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为基层单位培养一批具有合唱指挥组织和训练能力的合唱指挥员,具有文艺活动组织能力的群众文化辅导员和具有一定文艺创作能力的文艺创作员,从而实现从“被动教育”向“主动参与”的转变,为基层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提供人才保障,促进我县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全面发展。 二、培训内容 1、合唱训练与指挥,主要包括乐理基础知识、合唱基础知识、指挥技巧与训练、合唱作品的排练等。 2、群众文化组织与辅导,主要包括群众文化理论知识、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和策划、文艺演出的编排和导演、文化展览举办等。 3、文艺创作,主要包括戏曲创作、小说和诗歌创作、歌词和歌曲创作、小品和曲艺创作等。 三、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文艺骨干,合唱训练和指挥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参加人员为音乐专业毕业、具有演唱和识谱能力,机关单位参加人员具有音乐特长、能演唱和识谱;群众文化组织与辅导培训要求参加人员具有活动组织能力和组织文化活动的经验;文艺创作培训要求参加人员热爱文艺工作、具有一定的文艺创作基础。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合唱训练与指挥培训班定于6月初举行,培训时间为7天;群众文化组织与辅导和文艺创作培训定于7月份,培训时间为每期各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设在县委老干部局培训中心。 五、培训要求 1、乡镇(街道)参加培训人员每期不少于2人,单位不少于1人,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2、入班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达不到要求的,相关乡镇(街道)和单位重新选人,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3、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不得顶替。
汝南县文化馆 2013年5月 |